罰款1.1億多元 浙江車險壟斷被“示眾”

汽車價格有壟斷,汽車商業險也搞壟斷。這一回,被拉出來“示眾”的是浙江保險行業。
9月2日,國家發改委網站通報,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(簡稱“協會”)組織23家浙江省級財產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車險費率折扣幅度,涉嫌達成、實施價格壟斷協議,對協會及涉案保險公司處以總計1.1億多元罰款,因其涉案主體眾多,處罰金額巨大,此例創造了保險業反壟斷的新紀錄。
盡管最終公之于眾的時間比做出處罰決定的時間遲了9個月,但正值反壟斷“全面開花”之勢,加之汽車漸成生活必備品之一,發改委此舉依然有“振聾發聵”的效應。
壟斷車險折扣和手續費
浙江車險搞壟斷,具體表現在新車商業險被要求統一9.5折,并根據市場份額商定統一的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。
根據發改委官網日前公布的、2013年12月30日就已頒布的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》(發改辦價監處罰[2013]7號,下稱《決定書》),2009年7月22日,協會組織浙江各保險公司開會,約定新車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于0.95。對上年有賠款的9座以下客車按車輛購置價區別適用費率調整系數,購置價在50萬-100萬的,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于0.9;購置價在100萬及以上的,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于1。
手續費,調整過兩次。
2009年5月8日,協會組織保險公司開會約定2008年車險市場份額超過4%的公司(人保、太保、平安、天安、中華聯合、大地、國壽財險)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不超過15%,市場份額低于4%的公司不超過16%,天平公司不超過18%,并據此形成《〈浙江省機動車輛保險行業自律公約〉補充約定》(浙保行協秘[2009]52號),并規定對違約公司處以每單2萬-4萬元罰款。
2010年5月5日,協會再次開會商定對手續費進行調整,分六檔執行不同標準。第一檔人保、太保和平安,手續費7%;第二檔國壽財險和中華聯合,手續費8%;第三檔陽光,手續費9%;第四檔大地、天安、大眾、華泰等10家,手續費10%;第五檔安誠、安信、長安,手續費11%;第六檔天平、中銀、渤海和民安,手續費12%。協會還督促各保險公司按照商定意見調整商業車險手續費標準。
《決定書》稱,《反壟斷法》把商品和服務統稱為商品,商業車險相關費率就是機動車商業保險服務的價格,依法應當由各保險公司自主確定。但協會的做法“組織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”、“督促經營者實施壟斷協議”、“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”,且《反壟斷法》第十三條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“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”,所以協會和保險公司都違反了《反壟斷法》。
新車商業險費率全國最高
雖然處罰已下,但本報記者從杭州多家4S店的負責人或銷售人員處獲悉,目前車險的費率基本沒有變化,買新車不管選哪家保險公司,交強險都是固定價格,即個人車輛950元/年,單位車輛1000元/年。新車第一年商業險折扣也固定為9.5折。
不少4S店人員表示,之前他們并不清楚9.5折的原因,只知道老早就是這樣定好的,原先還以為跟浙江經濟發達,開的車普遍比較好有關。
某保險公司內部人士稱,原先大家猜測規定9.5折可能是因新車賠付率較高,因為車主對新車總是倍加愛惜的,稍有刮、蹭都會去修,開幾年后小碰撞就有點無所謂了,所以續保的客戶,第一年未出險最高可以打7折,出一次險打7.5折,兩次險的打9折。另一個因素可能是保險公司對第一次投保的車主駕駛水平不了解,只能用較少的折扣保證自己的利益。
一些車主表示,以為9.5折是行規,現在才知道是壟斷,新車商業險折扣各家保險公司是可以自己定的。
有保險公司和4S店人士告訴本報記者,雖然不少省份新車商業險也有統一折扣,但浙江的9.5折在全國算是折扣打得最少的地區之一。
一業內人士透露,在北京,無論哪家4S店和保險公司,新車商業險統一都是9.2折。長沙4S店買新車商業險,統一折扣是8.8折。深圳的折扣更多,有些4S店7.5折都可以打到。
不少車主對9.5折的“統一價”早已頗有微辭,認為車險費率一刀切很不合理,因為每個人開車的技術、習慣并不一樣,所以保費也應該有所差異!叭绻f第一次買車還查不到理賠記錄的話,第二次買車完全可以查詢第一輛車的理賠記錄,那么保險公司就可以根據理賠記錄來確定后面新買的車的保險折扣,有的人技術不好出險次數多保費要上浮,有的人可能一次事故都沒有過,那完全可以給個大折扣啊。這就跟同一輛車后面幾年上保險一樣,出沒出過險折扣都不一樣,所以統一9.5折根本沒道理的!避囍魍跸壬鷮Υ吮硎。
監管部門曾干預價格
公開報道顯示,保監會曾于2003年啟動車險費率市場化,車險行業此后陷于價格惡性競爭而嚴重虧損。為規范市場,保監會于2006年推出了人保、太保和平安三套條款標準,而商業車險基準費率統一,并根據交通事故狀況進行浮動,最多只能打7折。但統一的市場費率也造成了保險公司手續費競爭持續攀升,理賠服務質量薄弱等行業頑疾。
這些年來,車險行業虧損的窘境也一直在持續。如2012年,42家經營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去年共承保機動車1.29億輛次,保費收入1114億元,經營虧損54億元。經營車險業務的39家非上市險企財報顯示,2013年車險業務全部虧損,虧損額較2012年更是翻番。
發改委稱此次查處是根據媒體報道和群眾舉報,有保險業人士向《華夏時報》記者猜測,新車商業險9.5折的統一規定,最吃虧的是中小保險公司,同等折扣下車主肯定會選擇大企業,致小公司業務上不去,所以不排除去舉報的可能。
在被通報處罰的第二天,也就是9月3日,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發布公告稱,已經對車險行業自律工作進行了全面整改。
相關信息顯示,協會在2013年5月前全面廢止了涉嫌違反《反壟斷法》的自律公約,修正行業自律工作;組織全行業開展《反壟斷法》法律法規培訓,邀請相關專家為行業授課,提高行業合規意識;聘請專職法律顧問,全面審查協會各項工作的合法性。
但作為協會上級主管單位、在同一幢樓辦公的浙江保監會,卻一直沒有對外發聲。本報記者查詢資料發現,浙江保監局此前也曾出手干預過車險價格。
2004年底,在浙江省保監局和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聯席會議上,雙方簽訂車險自律公約,約定一旦發現保險公司有超額返還的違規行為,監管部門將嚴肅查處。浙江省保監局稱價格惡戰致車險全行業虧損,又養肥掌握市場資源的汽車經銷商等中介機構,威脅投保人利益,因此統一向代理商支付手續費的標準,嚴格查處高額回扣。
此次被查處保費壟斷,浙江保監局是否知情?是否負監管之責?9月12日,浙江保監局獨家回應本報記者稱,得到發改委的處罰后,已立刻責成保險協會停止一切有違《反壟斷法》的行為,一切行為都必須依法依規開展。
2013年5月9日
車險大家談 回眸初次投保車險